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E20230910
项目名称:学前融合教育中孤独症儿童挑战性行为虚拟仿真实验系统(二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项目预算:5.5万
项目概况:等级保护是我国关于网络安全的基本政策,《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网络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3]27 号)明确要求我国网络安全保障工作实行等级保护制度,提出“抓紧建立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制定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2007年6月发布的关于印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07]43号)进一步强调了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规定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原则、内容、职责分工、基本要求和实施计划,部署了实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操作办法。27号文件和43号文件不但为各行业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也为各行业如何根据自身特点做好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目前,国内国际网络安全形式非常严峻,我国各重要信息化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攻击、破坏、窃密等安全威胁日益增多,时刻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与公民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关于推动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体系建设和开展等级测评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10]303号)、《关于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等文件精神,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拟于近期开展学前融合教育中孤独症儿童挑战性行为应对策略虚拟仿真实验系统(二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
工期(供货期)要求:2023年10月30日前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现场勘查(如需要,不需要则填无)
勘查现场联系人:无
联系电话:无
四、项目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项目范围
本次等级测评范围包括信息系统内的: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设备、安全设备、相关管理与访问终端及以上设备中所承载的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软件、安全防护软件。
本次待测评信息系统的资产情况包括信息系统所相关联的核心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系统、信息系统的应用软件与数据库软件、操作系统等。本次待测评系统清单如下:
序号 | 系统名称 | 安全保护等级 | 备案地 |
1 | 学前融合教育中孤独症儿童挑战性行为虚拟仿真实验系统 | 二级 | 南京市 |
项目内容
本次信息系统等级测评服务项目的实施流程、技术方法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
测评技术与方法
供应商以访谈、现场勘查、上机查看、工具测试等方式开展测评工作,所有获取测评证据的过程尽可能不影响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对于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如有)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中做具体描述,设计WEB应用安全测试的方案。
本次等级测评工作主要内容包括:
1)安全物理环境
2)安全通信网络
3)安全区域边界
4)安全计算环境
5)安全管理中心
6)安全管理制度
7)安全管理机构
8)安全管理人员
9)安全建设管理
10)安全运维管理
实施要求
1)为了保证本次测评项目的实施质量和工期,本项目采用项目经理负责制、供应商安排具备一定安全技术能力、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与等级测评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
2)项目进场实施前,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项目保密协议。
3)供应商制定合理的时间计划安排。
4)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主要分为准备阶段、方案编制阶段、现场测评阶段、分析与报告编制四个主要项目阶段,供应商在方案中明确各阶段双方的主要工作,各阶段双方须相互配合协调的内容。
5)为保证实施期间的系统安全运行,供应商应在合同期限内提供相应的应急响应服务。
6)供应商应具备完善的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全程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的把控。
五、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
1、参加询价(邀请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询价(邀请招标)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9月30日8点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神农路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项目联系人:徐莉
电 话:1736871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