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日期:2023-04-20浏览:593


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


《江苏省学前教育专业认证标准(第二级)》是国家、省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学质量的合格要求,主要依据国家、省教育法规和学前教育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制定。

本标准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学前教师的本、专科师范类专业。

一、培养目标

1.1[目标定位培养目标应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国家和江苏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战略需求,落实国家和江苏教师教育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学校办学定位。

1.2[目标内涵培养目标内容明确清晰,反映师范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特色,并能够为利益相关方所理解和认同。

1.3[目标评价定期对培养目标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对培养目标进行必要修订。评价和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二、毕业要求

践行师德

2.1 [师德规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认同、政治认同、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依法执教意识,立志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2.2 [教育情怀具有从教意愿,认同幼儿园教师工作的意义和专业性,具有积极的情感、端正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具有人文底蕴和科学精神,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工作细心、耐心,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学会教学

2.3 [保教知识具有一定的人文与科学素养。理解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掌握相关学科基本知识,掌握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方法和策略,注重知识的联系和整合。

2.4 [保教能力能够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根据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运用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科学规划一日生活、科学创设环境、合理组织活动。具有观察幼儿、与幼儿谈话并能记录与分析的能力;具有幼儿园活动评价能力。

学会育人

2.5 [班级管理掌握幼儿园班级的特点,建立班级秩序与规则,合理规划利用时间与空间,创设良好班级环境,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建立良好的同伴关系、师幼关系和家园关系,营造良好班级氛围。为人师表,发挥自身的榜样作用。

2.6 [综合育人了解幼儿社会性情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注重培育幼儿良好意志品质和行为习惯。理解环境育人价值,了解园所文化和一日生活对幼儿发展的价值,充分利用多种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教育。综合利用幼儿园、家庭和社区各种资源全面育人。

学会发展

2.7 [学会反思具有终身学习与专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动态,能够适应时代和教育发展需求,进行学习和职业生涯规划。初步掌握反思方法和技能,具有一定创新意识,运用批判性思维方法,学会分析和解决问题。

2.8 [沟通合作理解学习共同体的作用,具有团队协作精神,掌握沟通合作技能,具有小组互助和合作学习体验。

三、课程与教学

3.1 [课程设置课程设置应符合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专业教学相关标准,能够支撑毕业要求达成。

3.2 [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体现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的有机结合;理论课程与实践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合理。各类课程学分比例恰当,通识教育课程中的人文社会与科学素养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10%,支撑幼儿园各领域教育的相关课程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20%。教师教育课程达到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规定的学分要求。

3.3 [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体现学前教育的专业性,注重基础性、科学性、综合性和实践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师德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中。选用优秀教材,吸收学科前沿知识,引入幼儿园课程改革和幼儿发展与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幼儿园优秀教育教学案例,并能够结合师范生学习状况及时更新、完善课程内容。

3.4 [课程实施重视课堂教学在培养过程中的基础作用。依据毕业要求制定课程目标和教学大纲,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内容与方式应支持课程目标的实现。能够恰当运用案例教学、探究教学、现场教学等方式,合理应用信息技术,提高师范生学习效果。课堂教学、课外指导和课外学习的时间分配合理,技能训练课程实行小班教学,养成师范生自主学习能力和三字一话等从教基本功。

3.5 [课程评价定期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和课程目标的达成度,并能够根据评价结果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利益相关方参与。

四、合作与实践

4.1 [协同育人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建立权责明晰、稳定协调、合作共赢的三位一体协同培养机制,基本形成教师培养、培训、研究和服务一体化的合作共同体。

4.2 [实践基地教育实践基地稳定,基地中省优质园占比不得少于80%,满足师范生教育实践需求。每15个实习生不少于1个教育实践基地。

4.3 [实践教学实践教学体系完整,专业实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贯通,涵盖师德体验、保教实践、班级管理实践和教研实践等,并与其他教育环节有机衔接;教育实践时间累计不少于一学期。学校集中组织教育实习,保证师范生实习期间组织一日生活的天数。

4.4 [导师队伍实行高校教师与优秀幼儿园教师共同指导教育实践的双导师制度。有遴选、培训、评价和支持教育实践指导教师的有效制度与措施。双导师数量充足、相对稳定,责权明确,能够有效履职。

4.5 [管理评价教育实践管理规范,能够对重点环节实施质量监控。实行教育实践评价与改进制度。依据相关标准,对教育实践表现进行有效评价。

五、师资队伍

5.1 [数量结构专任教师数量结构能够适应本专业教学和发展的需要,生师比不高于18:1。本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70%(专科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教师占比一般不低于50%),高级职称教师比例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且为师范生上课。幼儿园一线兼职教师素质良好、队伍稳定,占教师教育课程教师比例不低于20%

5.2 [素质能力]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言传身教;以生为本、以学定教,具有较强的课堂教学、信息技术应用和学习指导等教育教学能力;勤于思考,严谨治学,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职前养成和职后发展一体化指导能力,能够有效指导师范生发展与职业规划。师范生对本专业专任教师、兼职教师师德和教学具有较高的满意度。

5.3 [实践经历专业教师熟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入职满5年的教师,至少有一年幼儿园教育服务经历,具有指导、分析、解决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并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成果。

5.4 [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建立教师培训和实践研修制度。建立专业教研组织,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建立教师分类评价制度,合理制定教师教育实践类课程教师评价标准,评价结果与绩效分配、职称评聘挂钩。探索高校和幼儿园协同教研”“双向互聘”“岗位互换等共同发展机制。

六、支持条件

6.1 [经费保障专业建设经费满足师范生培养需求,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生均拨款总额与学费收入之和比例不低于15%,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生均教育实践经费支出不低于学校平均水平。教学设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更新经费有标准和预决算。

6.2 [设施保障教育教学设施满足师范生培养要求,达到江苏省有关建设要求。建有学前教育专业教师职业技能实训平台,满足保育实践、实验教学、教学技能训练、艺术技能训练等实践教学需要。信息化教育设施能够适应师范生信息素养培养要求。建有教育教学设施管理、维护、更新和共享机制,方便师范生使用。

6.3[资源保障专业教学资源满足师范生的培养需要,数字化教学资源充实、丰富,使用率高。生均教育类纸质图书不少于30册。建有幼儿园教学资源库和优秀幼儿园教育教学案例库,其中《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教学实习用幼儿园课程方案每3名实习生不少于1套。

七、质量保障

7.1 [保障体系建立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各主要教学环节有明确的质量要求。质量保障目标清晰,任务明确,机构健全,责任到人,能够有效支持毕业要求达成。

7.2 [内部监控建立教学过程质量常态化监控机制,定期对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实施监控与评价,保障毕业要求达成。

7.3 [外部评价建立毕业生跟踪反馈机制以及学前教育机构、教育行政部门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对培养目标的达成度进行定期评价。

7.4 [持续改进定期对校内外的评价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能够有效使用分析结果,推动师范生培养质量持续改进和提高。

八、学生发展

8.1 [生源质量]建立有效的制度措施,能够吸引志愿从教、素质良好的生源。

8.2 [学生需求了解师范生发展诉求,加强学情分析,设计兼顾共性要求与个性需求的培养方案与教学管理制度,为师范生发展提供空间。

8.3 [成长指导建立师范生指导与服务体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能够适时为师范生提供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职业生涯指导、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指导等,满足师范生成长需求。

8.4 [学业监测]建立形成性评价机制,监测师范生的学习进展情况,保证师范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要求。

8.5 [就业质量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不低于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的平均水平,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0%,且主要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8.6 [社会声誉毕业生社会声誉较好,用人单位满意度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