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研讨会,会议围绕党纪学习教育相关内容展开学习研讨。学院党总支吴月华书记主持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
会上,吴月华书记首先带领大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进入新时代,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任务艰巨繁重,党的建设面临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要说到做到,有纪必执,有违必查,不能把纪律作为一个软约束或是束之高阁的一纸空文”“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接着,吴月华书记传达了黄军伟书记在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全体党员要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理论中心组成员更要先学一步,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副院长张丽莉,领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指出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第八章共28条,增写1条,修改18条。廉洁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为确保清正廉洁,在从事公务活动或者其他活动中应当遵守的廉洁用权的行为规则,其本质要求是秉公用权,不用公权谋私利,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重要保障。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用实际行动将党的纪律严起来。张院长强调在工作中要强化责任担当,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副院长蔡翮飞和教师第一党支部书记李会敏做交流发言。蔡院长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纪,围绕教学、科研、生活等方面,谈了对学习新修订的《条例》的心得体会,一是要增强纪律意识,提升执行能力;二是要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三是要增强学习意识,提升素质能力;四、要增强公仆意识,提升服务能力。李会敏书记表示,《条例》学习和支部“三会一课”紧密结合,带领支部党员原原本本学,强调在实践中自我反思,让党员老师们清醒意识到廉洁处处都在,如,学生评奖评优,毕业论文、教育实习、课程考核、党员发展等内容,都需要遵守廉洁纪律。老师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一定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
最后,吴月华书记对此次学习进行总结,强调领导干部和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讲政治、守规矩,用党的纪律规矩来“照镜子、正衣冠”,要树牢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业绩观,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以严明纪律护航学院高质量发展。(文/李会敏 图/余宛琳 审核/吴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