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党总支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警示教育学习专题会

来源:教育科学学院日期:2024-05-31浏览:5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校党委党纪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要求。5月29日上午,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学习会暨警示教育学习(扩大)专题会,会议由学院党总支书记吴月华主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全体辅导员参加。



会议伊始,吴月华书记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她再次强调全体党员一定要提高认识,利用好专题学习会的契机,深化对新修订的《条例》的认识,做到学以致用。接着,副院长蔡翮飞,领学《条例》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他指出,第十章重点阐释了党员干部应遵循的工作纪律和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在工作中党员和干部要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积极担当作为、勇挑重担,做到履职尽责、规范用权。通过学习,支部党员干部进一步加深了党纪党规意识,知晓了在工作中应遵守的工作纪律。



随后,多位老师围绕自己的学习心得进行了交流发言。汪亮巧老师表示,通过对第十章的深入学习,更加明白其对党员干部应具备的党性修养、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的要求,要主动遵守工作纪律,树立正确的纪律观念,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工作,时刻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贡献。张宇老师也深有感触,她表示为一名党员教师,更要以身作则,此外,我还要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只有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才能更好地履行党员的职责和义务。刘智慧老师和陈宇老师分别也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用生动真实的工作案例与大家交流分享自己的心得体会。



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接着集中观看了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专题片纪委监委部门查处的多名严重违纪违法干部为“主角”,以违纪违法干部出镜忏悔的形式,集中展示剖析了违纪违法干部的腐化堕落之路。专题片将新修订的《条例》贯穿始终,以案释纪、以案明纪,既是一次生动鲜活的纪律学习教育,也是一场触及灵魂的警示教育,大家纷纷表示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增强遵守纪律的自觉,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



最后,吴月华书记对继续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提出了要求,一是原原本本学,逐条逐章学,把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二是联系实际学,坚持在一线教学科研和管理中学习,各党支部要结合教学、科研等开展专题研究、讨论,推进学习走向深入;三是创新形式学,坚持在自学的基础上,通过集体辅导、报告会、现场教学等方式创新学习形式,线上线下结合、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

通过集中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再次深刻感悟到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重要性,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严格以《条例》为“镜”,“照”他人更“照”自己,努力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稳步前进,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贡献教科力量。(文/陈宇 图/余宛琳 审核/吴月华)